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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书延误六个月岳阳“落榜”生逃税法
据新华社电 一名女学生去年参加高考并被录取,但录取通知书事隔半年多才到她手中,这位女学生近日将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说法”。
这名女学生叫郭建华,住在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乡铁炉村。去年高考“落榜”后,郭建华心情沮丧,由于家境困难,无钱复读,一直在家闲着。收到姗姗来迟的通知书,她火速赶到学校,校方同意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但要缴纳5360元的延误费。
据悉,郭建华的录取通知书是一封普通挂号信。邮局调查称,去年10月2日,郭建华的通知书便已送到铁炉村,签收人是铁炉村办公室的周艳红,但周一直将它搁置在办公桌的抽屉内,直到今年4月22日,接替周搞收发的人发现后转交给郭建华,邮递环节并无责任。
郭建华日前请教湖南巴陵律师事务所李精明律师。李律师说,根据《邮政法》及其细则规定,挂号信属“给据邮件”,必须由收件人本人在收件回执上签收,才能说明已经送达。尽管录取通知书在周艳红处长期被压,但邮递过程有明显失职。郭建华对记者表示,她将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