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看病到底该花多少钱
明明在药店11元一盒的“利菌沙”,在某大医院开的处方单上却赫然写着16元;明明用一般消炎抗菌素即可治好的病,却要给你开上60多元1支的“泰德隆”;明明不该住院,却偏偏给你开一个住院单;明明不该检查的项目,却要“节外生技”给你“巧立名目”……
这是笔者近日在几家医院采访时遇到的怪现象。有的患者花了不少冤枉钱,还不知原委而蒙在鼓里;有的患者拿着药单心里七上八下,但“医生永远是对的”在他们脑海已根深蒂固;有的患者心里明白,而往往是抱着“价高药好康复早”的心理,咬牙也得忍着。难怪笔者在医院遇到一位“老病号”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单便直奔对面一家药店去买药,追根问由才知:“只要给我诊断是什么病,我知道会买什么药”。——一些患者实在难以承受医院昂贵的药费。
据了解,患者多花冤枉钱在全国比较普遍。一种药品到患者手中通常有两个途径:一是药店零售,二是医院开药。这两个途径都有各自不同的渠道,且环节重重。在这两种途径中,既有国家规定的正常差率,也存在一些非正常的折扣和回扣。据报道,在北京市药品销售中,医院即占了总销售款的90%,而且,绝大部分由医生介绍给患者——你来医院看病,开什么药,开多少药全由医生给你作主,患者几乎没有任何自主权,任凭医生“摆布”,最终还是掏钱吧。
鉴于上述情况,一些制药厂把目光瞄准了医院这个宠大的市场,隔三岔五地给医院送“好处”:今天吃吃喝喝,明天外出游游;今年送辆车,明年送台设备。医院则越来越“狮子大开口”。据某报报道:“有一家医院公开下发红头文件,鼓励医生开单提成,且形成一种匪夷所思的舆论氛围:谁开单提成多谁光荣,开单提成少的则受到批评、排挤。”
大家知道,购物消费,到商场买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等,由于品牌多且这类商品的性能、价格易于把握,故消费者具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机会,甚至买了不称心的商品还可以退换,而到医院看病该吃什么药,完全由医生说了算。不该吃的药让你吃了,真可谓“吃错了药”你也不知道。而不开刀的却愣让你上手术台,就不单单是一个“钱”的问题了,何况因手术每年发生的“个案”频频见诸报端。
人人心里都明白,手术病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种恐惧感,都要受皮肉之苦,且都包含着麻醉、手术感染等一系列风险。而一种病该不该开刀,甭说一般普通老百姓,就是医学博士,恐怕也得完全由医生作主。把开刀这种“消费”与购物消费放在一起比较,其本质区别以及所包含的道德意义还用多说么?
人们一旦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讨个说法,而“吃错了药”、“开错了刀”,却几乎没有地方讨说法,无非是“私了”了之,这还算是好的,不好的要整你个十年八年甚至几十年也讨不上个说法。
“有啥也别有病”——这是人们从心底里发出的无奈的叹息。
人吃五谷杂粮,谁也不能保证不生病,谁也不能保证不吃药。看来仅靠启发、呼唤道德良心以制止上述不良现象是远远不够的。消费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笔者以为可立一部《患者权益保护法》,从根本上杜绝医院这种愈演愈烈的畸形现象,还医疗消费一个“清白”。(路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