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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上棉纺纱锭者戒
我国严控新增棉纺生产能力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严格控制新增棉纺生产能力的规定》。
《规定》说:“十五”期间,国家将继续控制新增棉纺生产能力,各地区、各部门要监督所有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棉纺锭。继续对棉纺细纱机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违反者,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没收其违规收入;需要购置棉纺细纱机的企业,必须办理准购证,对企业违规购置的设备必须销毁。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纺织行业总体运行形势较好,生产、销售、出口、效益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但是,有关负责人指出,良好的形势正是重复建设重新抬头的动力,必须及时对新增棉纺能力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