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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7月11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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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

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领导常被人称为“负责人”,负责人有何责任?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对上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二是对下负责,解决百姓吃喝拉撒睡等诸多问题。

然而,时下有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某些负责人只管对上负责,不管对下负责。比如“焦点访谈”曾报道过的河南一县级市为创卫生城市,要求全市农民修卫生厕所。一些乡镇负责人为向市上负责人负责,不顾当地农村干旱缺水,卫生厕所无法使用的实际,下硬任务。并规定家里没有修好卫生厕所的学生不准上学。如此“形式逼人”,搞得怨声载道。那么, “负责人”们为何这样热衷于对上负责,而置对下负责于不顾呢?原因很简单,因为顶头上司掌握着升迁任用的大权,而下面的小小百姓其奈我何?

其实,对下负责同样重要,被誉为“太行公仆”的吴金印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老百姓养一头猪一年能换几百元,养一只鸡一年能下一罐鸡蛋,咱当干部的吃的是人民种的粮,花的是群众上缴的税收,如果不替人民办事,还不如一头猪,一只鸡。”语言质朴无华,却揭示了“民为贵,官为轻”的道理。对下负责,实际上就对生我养我的人民负责,而共产党的宗旨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些只唯上的干部片面地强调对上负责,甚至发展到只对上级某些领导负责的地步,实际上是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弃了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丧失了作为共产党员的资格。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谈到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强调指出: “必须把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决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可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是辩证的统一。作为党的干部,只有一切从实际出发,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工作,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李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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