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一些消费者向汽车租赁公司交了数万元押金,办理了合法手续,租回了车辆,车开得好好的。却被有关部门以赃车为由扣了,押金也没要回来,消费者不禁要问
我们被谁 涮了
前不久,在西安发生了这么件怪事:消费者从汽车租赁公司合法租辆汽车;开得好好的,却被告知是赃车。于是,车被公安机关强行扣走,缴的八万到十二万元不等的押金也无法要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7月2日,西安的宋先生到某公司听完课,正要驾驶租来的富康汽车离开时,突然被一群声称是陕西海荣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荣公司)的人挡住,问宋:你的车是不是租来的?宋说:是。对方又说:那你不要走。并说这车有问题。很快,西安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的人赶到现场,一名警官要将车开走。宋说:你没有任何扣车手续,不能走。随后,宋又打“110”求救。虽说“110”干警很快赶到了现场,但宋租来的车还是被开走了。令宋十分气愤的是,他是从陕西海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陵公司)合法租来的,前不久才花3300元为汽车买了保险,十万元花出去,这车怎么就成了赃车,说没就没了。
与宋先生同命运的还有几十位,有的车被强行扣下,有的车被人偷着开走等等。据了解这些被扣的车都是从海陵公司租的,而且双方签有正式合同。随后,租车人找到海陵公司时,该公司已是人去楼空。
那么消费者从海陵公司租了车,为什么海荣公同要扣车呢?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凡在海陵公司租车的消费者手中都有—张证明,上面写着;海陵公司从海荣公司购买富康及昌河车,户名挂在我公司名下,海陵公司有权出租、受益。特此证明。并盖有海荣公司公章,时间是1998年12月3日。
也正是海荣公司给海陵公司授了权,用户才敢租车。
那么海荣公司给海陵公司授权的证明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我国法学界权威、西北政法学院教授寇新元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所有权没有变更,海荣公司把自己的车交给海陵来经营,那么海陵公司的整个活动具有代理行为。这个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应,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关系。在通常情况下,按照交易原则,是不应该影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不应该影响消费者与海陵公司租赁的法律关系。
由此不难看出,海陵公司受海荣公司的委托,有权出租收益,租出的车也是合法的。但为什么海荣公司又插了进来呢?经了解:除海陵公司外,从海荣公司买车的还有其他几家公司,共约400辆汽车。目前,所租出的车大部分已被扣押。其原因是:海荣公司以逾期不付款为由,告海陵等公司涉嫌诈骗。而海陵等公司辩称:海荣公司已将分期付款卖给他们的富康轿车,抵押给了银行,并没有告知租赁方。因此,他们决定停止向海荣公司付后续购车款。但消费者并不知道海荣公司与海陵等公司之间所发生的事,更不知道一旦租赁公司逾期一个月不交购车款,产权人海荣公司便可以“强制收回车辆”。因此,租车的消费者蒙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目前,从海陵公司租车的50多人中,有一半人的车被扣,其他人也将面临着同样的命运。而被扣的车又回到了海荣公司在西安市三桥某处的停车场内。
车是海荣公司卖给海陵等公司的,海陵等公司又受委托租给消费者,消费者将钱交给了海陵等公司,■后海荣公司又说海陵等公司违章,并有欺诈行为,公安机关收了车,车又给了海荣公司。从表面上看事情似乎就这么简单,可消费者钱交了,车没了,他们的损失就太惨了。
就在记者采写这篇稿件时,不少租车的消费者已走到一起,并咨询了司法界人士,定要讨个说法■
本报记者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