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厂长雇凶伤害工会主席案公开审理
江苏高邮市布厂原厂长被判9年徒刑
据新华社电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江苏一厂长雇凶伤害工会主席案,日前在高邮市法院公开审理。高邮市布厂原厂长凌振安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凶手陈尧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
去年2月至6月初,凌振安在担任高邮市布厂厂长期间,时任厂工会主席的童永平对布厂变卖设备、出售土地等行为多次提出反对意见,并代表工会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罢免凌振安。凌振安辞职后,对童怀恨在心,去年10月8日上午,在凌的指使下,范朋正(在逃)与陈尧闯入童家,持刀猛砍童的头部、双上肢,造成童重伤。此后,凌先后给范6000元,陈尧从中分得1100元。
庭审期间,凌振安深表悔意。他在最后陈述时首先对到庭的童永平表示道歉,并要求法庭严惩自己。他痛心地说:“以前不学法、不懂法,结果害人害己。以后出狱重新走上社会后,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依法,不能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