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公布收费标准 加强全程监督
我省给中小学乱收费上紧箍咒
本报讯 中小学乱收费是关乎千家万户的社会问题,为了刹住这股歪风,我省近日出台今秋中小学入学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凡在该标准之外的各类收费均属乱收费范畴,都将列入治理之列。
据悉,中小学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三项,即学费、杂费和代办费。高中教育按国家规定,可向学生收取学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费,只收杂费。代办费是指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含:课本费(含电教教材费)、统考招生费、文体卫生费、实习实验费、班费、自行车保管费、住宿管理费、学生冬季取暖费和毕业证书费,使用和收取原则是“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营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8月29日,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三部门又以陕价费调发[2000]11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调整我省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年起中小学校收费不再实行全省分类区制定不同收费标准的管理办法;企事业单位开办的中小学校,对本单位子女与当地公办的中小学校实行同一收费标准;全省中小学增设计算机培训费。通知还指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00]82号通知精神,对社会福利收杂费、书本费,就读高中的免收学费、住宿费。
尽管如此,有的学校仍在建校费、办学费、教学成本费等名目繁多的变相收费,不按规定收取借读费等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8月24日,省委、省政府根据举报通报了一批中学违规违纪乱收费案件,28人被免职,6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此类乱收费案件,省政府有关部门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治理,决心加强全程监督和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并予以曝光,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列为政府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西安市教委更是及早出击,于8月30日起对各学校进行全面收费检查,并公业不正之风投诉电话(029)7295599。相信在政府部门、新闻媒介、社会各界及学生家长的合力监督治理下,中小学乱收费一定会抓出成效。
(注:以上收费标准是省政府制定的最高限额,任何学校均不得突破。各地、市可根据当地情况和群众的承受能力,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或按省上标准的一定比例收取。国家级、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每生每学期电教费不超过30元,其中非学生自用部分不超过10元,学生自用部分在20元以内按实际教材定价收取;地(市)级、县(区)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每学期每生不超过20元,非学生自用部分不超过7元,自用部分在13元以内按实际教材定价收取;其它开展电化教育学校,每学期每生不超过15元,非学生自用部分不超过5元,自用部分在10元以内按实际教材定价收取。
实习记者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