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0年09月11日
维权之页
03

请尊重职工的人格

在当今,称呼外来务工者为“打工仔”,一直未见异议。

可是最近从湖北红桃K集团,却传来了不同的声音:严禁本企业职工使用这个词语,否则将受到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该集团新近推出的《文明语言行为规范》,明文规定了几十条文明语言和不文明语言,其中“打工仔”被列入不文明语言。该集团一位负责人称,“打工仔”这个词的含义带有人格歧视的成分,是对企业员工的“极不尊重”,与集团倡导的文化理念格格不入。

读罢这则消息,笔者不由得为红桃K集团的这一作法叫好。在现时的市场经济大潮中,新名词,新称谓,层出不穷。比如对企业领导人,包括国有企业领导,都称之为“老板”,而且听者都美滋滋的。可是对于普通职工,尊重者,称其为工人,不尊重者,便称为“打工仔”、“打工妹”,并习以为常,没有人感到这有什么问题。

因此,笔者觉得,红桃K集团这个“禁令”,有着深刻的社会意义,它意在告诉人们,作为企业里的普通职工,无论他们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按照《企业法》有关规定,他们都是企业的主人。作为企业领导,如何称呼他们,不仅仅是个称谓问题,而且是尊重不尊重职工的人格问题。所以,作为其它企业领导,还请效仿效仿该集团的作法,在称谓上,还应对职工多点尊重,少点歧视。 ■赵德铭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