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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9月15日

陕西工人报社会经纬 下马碑毁损索赔2700万 韩国的“考试村” 一女可嫁四男 情酒黄土高原 靠“八字”方针 锈精品工程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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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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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宫院的下马碑全国仅两块,一块在北京,毁于战火;一块在沈阳,一起交通肇事使它永远地残损了……而制造这起车祸的肇事司机当场死亡。谁来赔偿成了一个悬念。

下马碑毁损索赔2700万

无奈,沈阳故宫博物院将肇事车辆的主人推上法庭…

7月11日上午9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容纳500人的大法庭座无虚席,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旁听在这里开庭审理的民事诉讼案。

一起民事诉讼案为何引起人们如此浓厚的情趣?因为此案是全国第一大文物毁损大案,毁损的文物是建于乾隆48年的沈阳故宫下马碑,这是国内现存的惟一一块皇家宫殿建筑所属的下马碑。

海内孤品遭人毁损,人们无不痛心。

奔驰车撞损下马碑

事情发生在一年前的夏日。

1999年6月21日凌晨1时多,位于沈阳市南顺城路的福满楼火锅城的司机卢志会同店里的采买一起上完货,在五爱市场一起吃了盒饭,卢还多要了一份盒饭,带回去给一个从建平县来的亲戚孟凡清吃。回到火锅城的宿舍后,卢志会叫醒了孟凡清,让他吃点东西,又说,咱俩一起开老板的“大奔”出去溜达溜达。随后卢志会到吧台里拿了老板于成启平时就放在那儿的钥匙,出门启动了白色奔驰轿车,孟凡清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白奔驰先是由南向北行驶,到了沈阳路路口后拐弯由东向西驶入了沈阳路。车上的孟凡清是第一次来沈阳,本来就不辨东西,加上还未完全醒过来,坐车里就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睛和卢志会搭着话。孟凡清感觉车突然左右晃动起来,几秒钟之后就听轰然一声,随后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等他醒来,他已躺在病床上,而卢志会已命赴黄泉。

当时的时间是凌晨2时30分许。肇事地点在沈阳故宫东侧下马碑处。下马碑立于沈阳路靠北侧道上,道对过有一个店面很小的天远照相馆。摄影师陈乐民在第二天接受调查时说:“当时我正在馆里睡觉,突然听到金属摩擦声,然后就是一声巨响。我起身外出观看,看到一辆白色轿车把故宫门前东侧的下马碑撞坏了,轿车左侧严重变形。当时现场有两个外国人,我就拿他们的手机马上打了‘122’和‘120’报警并找了救护车。”

市交警支队沈河区大队交警周斌和秦元生是凌晨2时37分接到报警电话的。他们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勘察。他们发现,一台车号为辽AA7788的白色E280型奔驰轿车头东尾西地停在故宫下马碑旁,车内有两人,司机口鼻流血处于昏迷状态。下马碑倾倒在碑座北侧,断为五截,车体左侧严重凹陷。区大队值班大队长孙建发闻讯后立即率队赶赴现场指挥救援。

所有参加救援的交警和现场证人一致证实未闻到司机口中的酒味。司机卢志会被送往医院后因伤情太重不治身亡,孟凡清经医治获救。

下马碑被撞事件发生后,沈阳市政府高度重视。案发后第三天,副市长吕艺环专程赶到故宫博物院进行调查,并指出:不能将下马碑案简单地作为一件交通肇事案来处理。

下马碑价值多少钱

下马碑建于清乾隆48年,上面刻有满、汉、蒙、回、藏五体“诸王以下官员人等至此下马”文字。沈阳故宫博物院院长支运亭介绍说,作为完整存世的两大清代宫院,北京故宫的下马碑已毁于战火。沈阳故宫现存的两块下马碑,立于故宫西侧的那一块经鉴定为复制品,而立于东侧的这一块则为原件,是国家一级保护文物,而恰恰是下马碑珍品被人为毁损。

那么,这块下马碑究竟价值多少呢?

今年3月8日,辽宁省文物鉴定组孙守道等五名省内著名文物鉴定专家联名向沈阳故宫博物院的委托律师平安律师事务所出了书面答复:沈阳故宫的下马碑不仅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沈阳故宫建筑群的组成部分,而且还是故宫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国内现存的惟一一块皇家级宫殿建筑所属的下马碑,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科研价值,是无价之宝。因此其经济价值显然是不可估量的。应沈阳故宫要求,需对其经济价值作出评估。现只能比照流散文物拍卖市场的行情,如明代成化官窑瓷器斗彩鸡缸杯,在香港1998年拍卖成交价为3100万港元;明代官窑瓷器永乐青花扁壶在香港1999年拍卖成交价为2147万港元,而此下马碑是孤品,其价值应高于上述两件文物的价值。我鉴定组对下马碑作出的估价是最低限价是2700万元人民币。其二,该碑体完残程度为60%,依照流散文物同样物品在完整与残损两种情况下的价值对比关系的惯例,毁损修复后的文物价值仅是其完好时价值的10%以下。因此,该碑即使经修复后,其价值最多也只能是其原价值的10%。

谁来赔偿?原、被告各执一词

肇事司机卢志会在车祸中身亡,谁来赔偿?成了悬在人们心中的难题。尽管卢志会私自驾车肇事,并死于车祸,但肇事车辆的主人、福满楼火锅城的法人代表于成启并没有完全推卸责任,他在自责对员工管理不严的同时,一开始就对警方的取证和责任认定工作表现出配合,并愿意拿出一笔钱来进行下马碑的修复。然而,当他得知对方索赔2700万元时,他拿不出、也实在不愿意拿出这笔巨款。市交警支队沈河区大队组织当事双方先后进行了几次调解,于成启先是答应拿出20万元修复残碑,后来将赔偿的上限卡死在50万元,并且还得分期分批给付。多次调解无效之后,沈阳故宫博物院于今年4月27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请求:依法判令被靠赔偿毁碑损失2700万元;判令被告支付修复下马碑所需的全部费用;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7月11日上午9时,下马碑案开始审理。

当原告方律师提出三项诉讼请求后,被告方律师立即提出异议:第一,福满楼火锅城法定代表人于成启不应成为本案被告,因为肇事车辆为于成启的私有用车,肇事司机卢志会没有权力使用,卢志会驾驶于成启的车辆属于盗开;第二,对由省文物鉴定组作出的鉴定存有异议,沈阳故宫虽是国家一级文物,其下马碑是否也是国家一级文物?况且国家文物目录中“石刻”类中并非收入沈阳故宫下马碑。同时,作为省级文物鉴定机构,是否有资格作出国家级文物的鉴定。

双方提交了证据之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辩论的焦点集中于两处:一是省文物鉴定组鉴定的法律效力;二是肇事的责任人究竟应该是谁。双方就此展开了唇枪舌剑。原告方认为,省文物鉴定组是省内最高文物鉴定机构,而且是由省文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其鉴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权威性无可指责。在责任方面,各种证据已经确认肇事司机系“福满楼”职工,由于肇事司机已经死亡,无法承担责任,故应由被告承担。被告方认为,省文物鉴定组没有资格对国家级文物作出鉴定,更没有资格对其进行估价。鉴定组采用的比照估价方法系凭空想象,而不是科学有效的鉴定方法,因此,有必要在法庭的主持下请国家最高文物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在责任方面,肇事司机虽系福满楼职工,但肇事时并非其工作时间,而且属于盗开,故不应由被告承担责任。被告辩护律师最后指出,尽管责任并不在被告,但被告作为一个有文物保护愿望的民营企业主,愿意尽力为修复下马碑拿出一部分资金,但绝非原告所说的2700万元。

鉴于原告方不同意调解,法庭中止调解并宣布休庭。

相信不久,法院将对这起文物毁损案作出公正判决,然而,无论判决结果怎样,下马碑这一海内孤品都将永远地残损了。

此案警示人们:到底该怎样保护这些绝无仅有的珍贵文物? (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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