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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10月09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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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给“义诊”“会诊”立规矩

据《辽宁职工报》在辽宁,人们经常在街头巷尾或药房、宾馆等地看见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免费为过往的行人和买药者“义诊”、“会诊”,借机进行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促销。当许多人在为医生这种“上门免费服务”而高兴时,却不知遭了算计。

辽宁省卫生部门近日就此专门出台规定,严禁任何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借开展社会“义诊”、“会诊”活动,参与药品、保健品等促销及经营活动;严禁任何医疗机构檀自以聘请省内、省外“医疗专家”的名义开展所谓的“会诊”、“义诊”等活动;医疗组织或有关组织开展社会义诊活动必须向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义诊活动审批表》,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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