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哪些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1、服务类项目: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医疗加急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治疗项目: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检查;各种预防、保健性的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3、诊疗设备及医疗材料类:应用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以及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5、其他项目:各种不育(孕)病、性功能障碍的诊断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除此之外,还有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费、电话费以及特需生活等服务费医疗保险都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