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为何“不敢”
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工会干部知道后却不愿吱声或不敢吱声;行政不按规定划拨工会经费,工会干部宁肯停下工会活动也不敢去要;应该召开的职代会,厂长让开就开,不让开就不开,工会干部不敢去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在改制中工会被并入政工科、宣传科,上级来调查时,工会干部不仅不敢如实反映,反想方设法为其遮掩……
此类“不敢”的事例尚可举出许多。为何“不敢”?细究之,有的工会主席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位子”,怕“敢”了头上的“乌纱帽”戴不稳;有的工会干部怕“敢”了遭到打击报复,工作被调动,落个差部门、差工作……所以,他们唯行政之命是听、是从,在厂长(经理)面前唯唯诺诺,对职工的痛痒不闻不问,该“维护”时却三缄其口。
《中国工会章程》指出: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法》也明确规定:工会“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会干部为何不能挺起腰杆去依法办事呢?为何不能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章程去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呢?要说原因已清清楚楚,也就是私心杂念在他们的心中作怪,由此导致了他们的“腰杆太软”。
所以笔者认为,作为工会干部,从事的是工会工作,就应“在其位,谋其政”,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当好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当然,作为上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也应支持工会干部的工作,多为工会干部着想,维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者予以严肃处理。唯其如此,工会干部面对违纪侵权行为才会变“不敢”斗争为“敢”于维护,工会组织也才能真正发挥好自己的作用。■谭贤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