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令反腐”好困惑
春节将至,各地反腐倡廉抓得紧,各种反腐举措纷纷出台。日前在媒体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说是某市市委书记率五套班子成员郑重承诺:“两节”带头廉政。内容包括不用公款送礼,不收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不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不大操、大办婚丧喜事。挨近年头年尾,类似的消息媒介上屡见不鲜,多是领导干部在表态,年年都表同样的态,率先士卒拒腐倡廉。
领导这样做是无可非议的,媒介如是报道也是无可指责的。作为领导,有责任和义务做出表率;但是透过报道,细嚼领导所表的态,又让人感觉到有些滑稽可笑。窃想,每年元旦也好、春节也罢,领导干部犯得着趁机来个“庄严承诺”吗?每逢重大节日就表态,平常日子呢?如果平日里不准收的没收、不准吃的没吃、不准喝的没喝、不准玩的没玩,即使“两节”到了,又有什么需要特别承诺保证的呢?这样的庄严承诺是不是有点“画蛇添足”的味道?至少算不上是条新闻,更不值拿来登上报纸上张扬。
之所以这些不是新闻的新闻屡屡成为新闻见诸报端,犯不着承诺的承诺在某些人看来重要,依吾愚见,这与我们平常的制度尚不到位、形式主义泛滥等因素有很大关系。逢年过节反腐败喊得比平常响、抓得比平常紧,决非是件令人欣慰的事情,难道腐败仅仅逢年过节才探出头来活动吗?即使要说腐败逢年过节活动得猖獗些,但其放肆的性情是如何矫纵得来的?何况逢年过节的各种腐败现象也非全新面孔,都是平常就已出现、甚至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公款请客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等这些问题,不是逢年过节有的现象。既然平日就冒出来了的问题,非得等到逢年过节这样的“节骨眼上”才保证根除吗?
众所周知,腐败是没有时令性的,想公款吃喝玩乐,不必只待逢年过节;要公款游山玩水,犯不着逢年过节出门,就是贪污受贿要人“红包”,也未必逢年过节才是好机会呀。既然某些人想腐败要腐败天天都有腐败的机会和可能,何不平日里严管细查,严于律己,对腐败的人或事多出几下重拳,而非得等逢年过节站出来对腐败宣战呢?
■鳌洲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