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要求
春运要组织好民工有序流动
本报讯 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做好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有关事项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市劳动局及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强对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领导,要尽快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负责同志,制定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各地市要建立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西安、宝鸡、安康、洛南四市县从2001年元月9日开始,上报春运期间民工流动信息,其他地市也要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预测工作,及时掌握并上报民工盲目外出及涉及民工劳资纠纷、交通运输事故的动态信息;春运期间,各地市劳动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力度,做好春运期间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职业中介活动中的违规、欺诈行为。要把解决拖欠、克扣民工工资作为春运期间劳动监察工作的重点。
《通知》还要求各地市劳动部门做好对返乡、返岗民工的服务工作。西安、宝鸡、安康三市劳动部门要配合铁路、交通部门设立“民工团体售票窗口”,根据需要对节后民工流动集中的方向争取加开“民工专列”;外出务工人数多的区县要做好国家有关流动就业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各地要按要求加强春运期间值班,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本报记者 付博 通讯员 杨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