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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著作权法》有望今年出台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版权局获悉,为适应入世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00年12月22日开始对现行《著作权法》中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有关条款作相应修改。这标志着我国的版权保护事业将向更深、更新的层次发展。
据了解,这次修改的内容涉及完善著作权的权利、数据库等汇编作品的保护、版式设计、装帧设计的保护、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编写出版教材使用他人作品的法定许可、关于著作权的转让、关于广播电视组织播放录音制品、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关于侵权赔偿的法定数额及侵权人的举证责任、关于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等。
为配合新著作权法的出台,陕西省版权局今年将重点做好《著作权法》修正案的宣传工作。修正案通过后,拟举办全省新闻、出版单位编辑室主任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和多种形式的专题研讨会、座谈会,争取新闻媒体的配合,掀起宣传、普及“新法”的高潮。
本报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