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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本报综合消息 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代表、委员们对国务院提出的纲要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讨论,提出了若干修改意见。国务院根据这些意见,对纲要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这个纲要。
纲要全文约3万字,共分序言、十篇26章。第一篇指导方针和目标分为:第一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第二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第二篇经济结构分为:第三章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第四章优化工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第五章发展服务业,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第六章加速发展信息产业,大力推进信息化;第七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布局和结构;第八章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第九章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共同进步。第三篇科技、教育和人才分为:第十章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持续发展能力;第十一章加快教育发展,提高全民素质;第十二章实施人才战略,壮大人才队伍。第四篇人口、资源和环境分为:第十三章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第十四章节约保护资源,实现永续利用;第十五章加强生态建设,保护和治理环境。第五篇改革开放分为:第十六章推进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十七章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第六篇人民生活分为:第十八章积极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第十九章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第七篇精神文明分为:第二十章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第二十一章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提高文化生活质量。第八篇民主法制分为:第二十二章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第二十三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九篇国防建设分为:第二十四章加强国防建设,保障国家安全。第十篇规划实施分为:第二十五章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第二十六章创新实施机制,保障实现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