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3月27日发布公告,并随后予以补充通知,宣布自公告之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来自疯牛病国家的以牛肉、牛组织、脏器等为原料生产制成的食品。
卫生部等部门的公告还要求,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的上述物品或产品入境,一旦发现上述物品或产品入境,即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