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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4月23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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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纠纷处理有新规

据新华社电 在商品房销售中,面积纠纷是目前消费者投诉的主要热点之一,也是购房者十分关注的问题。为此,建设部在日前公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面积纠纷的处理原则。

据了解,面积纠纷的受害者多为购房者,要么没有得到应有的面积,要么得了自己并不想要的面积而需要增加购房价款。

为了解决面积误差问题,《办法》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增加了新的计价方式,即既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二是规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规定了合同未作约定时的处理原则,即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部分多退少补;超过3%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足3%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人双倍返还该部分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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