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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4月30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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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与暴力“新法”另有界定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有关法律专家,在审议和修改婚姻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禁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是当前各国都关注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与虐待行为有重合,但虐待不能包括所有家庭暴力的具体情形,主张将禁止家庭暴力与虐待分别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将原法律草案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禁止遗弃家庭成员。”修改为:“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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