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厂务公布≠厂务公开
近几年来,由于推行了厂务公开、深化了民主管理工作,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得到了很好的发挥,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意识逐步增强,对于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笔者同时也发现,少数单位的厂务公开似乎象“厂务公布”,有些“事情”也仅仅是公布而已,并没有象厂务公开要求的那样,把操作的过程与结果一并公开,真正还大家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
公布与公开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公布,是指政府机关的法律、命令、文告,团体的通知事项,公开发布,使大家知道;公开,①不加隐蔽。②使秘密的成为公开的。这里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公布与公开不是一回事。厂务公开,就是企业在重大决策、职工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上,毫不遮掩、隐瞒地向职工公开,并注重随时征求和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让职工直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行使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权力,充分发挥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和修正工作,将结果再次向职工公开,虚心接受职工监督;公布,在严格意义上讲是政府或团体行为,它只是将某一件事或形成的某一个决定、决议告诉大家,并不需要大家去讨论、去参与过程,而是按照规定、按照公布的内容去执行,去做。
要防止厂务公开工作中出现“厂务公布”的现象,笔者认为应从“三个结合”上抓好落实:一是结合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建立健全保证厂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措施和有效激励机制,成立的厂务公开组织和各监督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独立地开展工作,使厂务公开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群众的期望,坚持按时公开、不打折扣、特别是对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既要及时公开,又要注意倾听职工的反响的意见,做好解难答疑,不断改进工作,把厂务公开工作做得扎扎实实,富有成效;三是结合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帮助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可利用“经济杆杠”的作用,纳入经济考核,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还厂务公开的本来面目,杜绝出现“厂务公布”的现象。
■金林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