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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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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班子 立规程

省交通厅大力支持工会工作

本报讯 省交通厅为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意见》,日前厅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并下发文件,对工会班子配备、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及工会经费的收缴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该厅要求,按照省委陕发[1999]4号等文件精神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系统要对工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解决存在的问题,配齐、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是党员的,要进同级党委。国有独资、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制的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作为职工代表人选按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文件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工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研究工会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在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方面,要具体做到:支持工会围绕全省交通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并按规定对活动给予经费支持;支持工会与行政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要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为党委、行政、工会共同的任务,进一步支持工会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要将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意见作为奖惩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两年不召开职代会,不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活动,不坚持厂(政、校)务公开制度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企业负责人,要追究责任。

文件要求,所有企事业和机关单位,都要依法逐月向工会组织拨交工会经费。对拖欠、逾期不缴者,要补缴和扣收滞纳金。任何单位不得侵占、挤占、挪用或调拨工会的资产和经费。

本报记者 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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