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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7月13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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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况差出事故公路段赔了钱

新华社电 由于路况不好出了事故,浙江省象山个体司机朱丛琦把县公路段告上了法庭,经2年多的马拉松诉讼,近日宁波市中级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公路段赔偿朱丛琦经济损失3.2万元。

1998年10月31日下午,朱丛琦驾驶农用四轮车途经象山县白玉湾路段时,由于车辆右前轮压着路面松动石块翘起,顶坏车辆后桥,致使车上3名乘客受伤。朱丛琦从保险公司获得了1万余元赔偿金,包括支付伤者费用等在内的实际损失5万多元。他认为这起事故起因与事故发生地路况不良有关,于是,象山公路管理段被推上了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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