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谁检查 谁签字 谁负责
我省实行安全检查责任制
本报综合消息 自7月20日起,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正在我省全面展开。为吸取横山县马坊村特大爆炸事件的惨痛教训,切实排查并消除各种重大安全隐患,我省决定对这次大检查的领导者和检查者的落实责任制,采取“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一日发生重特大安全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者和检查者的责任。
今年4月,省接连发生3起特大安全事故,受到国务院通报批评。之后,我省委省政府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事隔短短两个月,7月16日凌晨,榆林横山县党岔镇马坊村发生一起土制炸药爆炸事件,造成70多人死亡、85人受伤,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批示精神,认为这起特大爆炸事故再一次暴露了陕西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着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一些领导和部门对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麻木不仁,工作抓而不实,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省委、省政府决定,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抽调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检查组,立即分3路赴陕南、陕北、关中组织和督导全省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民爆物品的非法生产、销售和藏匿,烟花爆竹生产,非法生产的小煤矿,公路“三超”,中小学危房,山体滑坡和洪水灾害等隐患,特别要逐个检查4月下旬的安全大检查中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为有效制止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陕西省委、省政府把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作为这次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检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注册,建档建卡,限期加以整改;整改不彻底的,立即停业整顿。同时,责任追究的关口要前移,不仅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已出台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对已经发现隐患而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也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检查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