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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8月06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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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6000元钱反惹一场官司

据新华社电 丢了6000元钱,情急之下私自带人去别人家查找,结果被人告到了派出所。这名本是受害者的失主如今却成了被告。

据了解,失主是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某商场的一经营业户,本月16日去厕所时,将装有6000元钱的手提包忘在了厕所,待回去寻找时,包已经不见了。有人告诉她,另一名业户在她之后曾去过厕所。情急之下,这名失主便打电话把自己的丈夫找来,一同到了那名业户家查找,床上床下、箱里柜外的翻完后离开。待那名业户回到家,孩子告诉她说两个人来家里找钱。这名业户一气之下到派出所报了案,原因是自己家无故被搜。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警方人士提醒大家,遇事应理智,最好寻找法律途径解决,别由“受害者”变成“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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