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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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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没有经过职代会研究讨论;售房方案也没有征求住户意见——

渭南市五金交电化工公司 为何把“好事”办成了“麻烦事”?

为职工集资建房本是件好事,但由于楼房的设计方案未经职代会讨论研究,对设计方案本身职工又有不少意见,结果这好事成了“麻烦”事儿。就在部分职工颇有情绪的情况下,企业却下发了一份要求职工限期交纳房款的通知,这一下使职工的情绪更为对立。职工们认为,企业这么做,是一种专断作风,是以行政意志侵犯了他们的民主权利。

渭南市五金交电化工公司是家区属企业。公司拟建一座五层综合楼,除一楼为商场用作营业外,二至五层均为单元式住宅,每层两梯三户。这些住宅主要面向公司内部职工出售,由职工全额集资;剩余的住房则向社会公开出售。今年5月29日,公司下发了“售房通知”。

对于综合楼的设计方案和售房方案,职工们有不少意见。主要是设计方案没有召开职代会研究讨论,更没有征求住房户的意见;其次,住房布局不合理,面积太大,职工没有承受能力。据了解,原设计的住房为每层两梯三户,其中西户(含独用楼梯)145平方米,中户和东户(各含共用楼梯)分别为136.2平方米和117平方米,面积都比较大,无形中加大了房价,而五金交化公司经济效益不佳,职工大多下岗多年,承受能力十分有限。职工希望能变动结构,更改图纸,将原设计方案中的二梯三户改为二梯四户,通过缩小住房面积来压低房价。

但公司并不同意更改设计方案。公司下发的“售房通知”明确申明:住户“不得随意要求公司或建筑方改变建筑结构,否则,将取消该住户资格。”综合楼工程经招、投标后,目前已正式开工。

在职工的呼吁下,经主管局领导再三协调,五金交化公司同意由职工住房代表协助公司改变设计方案,尽快办理变更手续。不过变更手续有很多困难,公司认为现实上并不可行,遂于7月28日下发了一份“通知”,要求参加集资购房的职工“务必于8月2日下午4:00前将房款交至公司财务科”,否则,“一律按放弃对待。”对这份“通知”,职工认为公司“一意孤行”、“一错再错”,没有把职工的意见真正当回事儿。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五金交化公司经理张文鹏承认设计方案未经职代会讨论研究,“是工作上的失误”。但他说,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牵涉到重新设计图纸、进行论证、重新招标等一系列问题,而工期不能一再拖延,所以从现实上来说已不可能。

既然变更原设计方案已不可能,职工提出公司应重新召开住房户会议,让住房户代表行使职责,同时对集资购房款重新设立账号,实行专款专用。

对职工的这些要求,经理张文鹏认为公司不可能再坐下来与一些“闹事”的职工进行协商。在限期交款的“通知”下发后,已有8户职工交了房款,选了房号,而重新协商势必又要牵涉到售房分配,这只能引发新的矛盾。

住房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在这件事上,只要能代表大多数职工的意愿,符合大多数职工的利益,就一定能化解矛盾、取得职工的支持与拥护。对企业的领导者来说,有必要重视一下职工的呼声与意见,不要“一意孤行”得太远。

■本报记者 辛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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