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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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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可异地调动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江苏省劳动合同制职工异地调动有关规定(试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准予办理职工异地调动手续:符合当地规定引进的各类优秀和紧缺人才;符合随军条件的部队随军家属以及符合落户政策规定的退役士官;夫妻两地分居的职工;父母(含在该省定居的部队离退休干部)居住地无子女的职工;在本地投资达到一定数额的外地企业法人代表及其经管管理人员:城市建设、单位迁移需要成建制异地调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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