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一部关于气象的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气象条例》9月1日开始实施,从而为陕西省发展气象事业、做好气象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
《条例》分为总则、地方气象事业、气象探测、气象信息服务、气象灾害防御、气象行业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八章三十九条。《条例》在坚持《气象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紧密联系陕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建设山川秀美工程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