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生态环保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植树造林、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污染治理等出现好转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年来,我省十分重视生态环保工作,采取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举措,使我省生态环保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植树造林、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污染治理等方面均出现不同程度好转。
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成效显著。截至去年底,全省退耕还林还草4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0.92%。
水土保持和国土整治取得新进展。截至1999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506万公顷,部分流域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
防治沙质荒漠化成绩喜人。毛乌素沙地荒漠化趋势明显减缓,榆林沙区出现区域性沙漠化逆转,逆转速率达1.62%,不少地方“人进沙退。”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初具规模,珍稀野生动物得到保护。截至1999年底,全省建立自然保护区15个,面积31.95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处,面积18.8万公顷;已批建各类森林公园49处,面积17.35万公顷;已有风景名胜区45处,其中国家级4处,省级29处;89种珍稀濒危植物,98种野生动物得到较好保护,朱鹮种群大幅度增加,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数量保护稳定发展。
生态示范区和生态环境重点县建设发展迅速,现已建成各类示范区(点)100多个。
水源保护与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全省已划定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145处,建设了一批水源涵养林生态区,水源地源头得到有效保护。切实治理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关停污染严重的“15小企业”,城市绿化、燃气、垃圾处理有较大发展,城市生态环境有一定改善。(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