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1年10月31日
维权之页
03

劳动部发文重申

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参加医保

本报综合消息 劳动保障部、中央金融工委和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

通知要求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参加并执行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所参保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筹建、使用和管理。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把医疗保险政策讲准,内容讲全,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还要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妥善解决职工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要结合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分布和行业特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医疗费用支付和结算等办法,制定参保人员的就医管理办法,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与管理。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