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秦岭住宅小区施工屡遭阻挠
铜川新区投资环境亟待改善
2001年12月26日,铜川新区建设秦岭小区住宅楼工地内的推土机、挖掘机、吊车等一切施工机器又停止了运作,但这并不是因为机械故障,而是又一次遭受了当地下高埝乡所辖袁家村和文家村近30多名村民阻挡所致。
据了解,像这样的阻挡施工事件,从2001年10月24日以来,已经有20多次了。
秦岭小区是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在建的一所大型住宅区,共征用土地230亩,涉及袁家村150亩,文家村80亩。负责该项目建设的秦岭水泥公司副总经理王耀根介绍说,早在1998年征用这片土地时,涉及青苗赔偿、地面附着物赔偿等一切征地费用已一次性付给了铜川新区管委会。但是当地一些村民认征地属自己耕地为由,从围墙砌筑时便开始阻挠干扰,要求承揽施工工程,因不具备法人资格及资质证书证明遭拒绝,于是,在2001年10月17日秦岭小区正式施工以后,滋事挑衅变本加厉。
正在施工现场负责技术工作的省机械化施工公司汪先生告诉记者,他来了不到半个月,已经遇到3次规模较大的闹事,闹事村民谩骂施工人员、阻挡施工工作,造成施工单位不能正常施工、场平工程推进缓慢,耗时、耗人、耗电、耗钱,性质更恶劣的是,对铜川的投资环境建设造成损害。
据了解,近年来,铜川市委、铜川市人民政府及新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快新区开发建设,在优化投资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委书记刘遵义、市长李晓东对秦岭小区的建设一直非常关注和支持。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三刚特别强调了软工程建设中的法制建设,先后制定完善了新区开发建设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整顿执法程序,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严禁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记者还进一步了解到,铜川新区管委会还协同铜川市监察局、公安局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挂牌保护制度,保护措施中特别指出:非因公需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施工现场;禁止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干扰阻挠施工或寻衅滋事;禁止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
2001年12月28日下午,持续多日的阻挠施工事件经多方协调,终于有了一个初步的解决方案,直接参与协调的耀县下高埝乡党委副书记梁忠民兴奋得告诉记者,秦岭小区办公室和袁家村、文家村已草签了一份合同,合同指出:在同等条件下,秦岭小区办公室应积极促成施工单位揽用两村的劳力及机械,两村村民则再不能滋事阻挡施工,但愿这一带着折衷意味的合同能够得以落实,但愿在投资环境整治三年,不要接二连三发生这种种破坏投资环境的事。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