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安全管理也要“打黑除恶”
社会生活中的打黑除恶行动,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扬。笔者认为,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也要进行“打黑除恶”行动,打击非法采矿中的地方黑势力和黑色保护伞,消除恶性事故的发生。
一些地方的恶性矿山事故时有发生,就是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非法采矿的小井,受地方黑势力和政府中一些腐败分子保护而肆意妄为的结果。正是由于黑势力与腐败分子的勾结,才使一些矿山业主置国家的法令于不顾,有恃无恐,不但非法破坏资源,而且剥夺员工的生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有的出了事故,上隐下瞒,相互包庇;有的业主一跑了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整顿经济秩序,特别是扭转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局面,就必须在安全管理中“打黑除恶”,打击非法采矿中的地方黑势力和黑色保护伞。对于非法采矿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井,要进行坚决关闭或严格整顿,同时加强企业安全督查的力度,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防患于未然。 (孟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