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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减机构21个 精简人员1079人
咸阳完成市级机构改革
本报讯 截至目前,咸阳市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机改后,工作机构从64个减少到43个,实施“三定”的60个部门内设机构由原来的404个减少到345个,转变职能137项,理顺关系130条,实际精简人员1079人,精简比例达45%。
据悉,咸阳市市级机构改革自去年11月20日起,历时两个多月,经过学习提高、实施“三定”、人员定岗、建章立制、检查验收等5个阶段,在此过程中,咸阳市出台了《咸阳市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及起草了市级机构改革安排意见、“三定”规定工作意见、人员定岗分流实施办法等14个配套文件,为整个机构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经过机改,职能转变了,机构精干了,人员减少了,结构优化了,活力增强了,机关面貌出现了新气象。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