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2年07月09日
维权之页
03

劳动争议:呼唤设立专业法庭

李师傅的劳动争议案子法院已开了2次庭。庭审中法官对劳动法规和政策方面的知识了解之少让李师傅吃惊。记者相信他的话,现在基层法院为数不少的法官对劳动法规和政策的了解程度,确实令人咂舌。记者还曾听一个职工说过,他在西安某法院打劳动争议官司时,法院出的一份判决竟有一条是根据已经失效很久的文件作出的,当他核查之后,去问法官,法官竟称,他也不知道那个文件已经失效,他是根据对方举证时提供的法律依据作出的。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去年一年,我省劳动仲裁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就达2114件,比上一年增长34.6%,而且还呈上升趋势。这无形中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因此,及时正确处理劳资争议已成为平息劳动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

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由民事审判受理的这种制度已暴露了不少问题。有关专家称其有三大弊端:一是民事案件数量,劳动争议得不到及时解决;二是缺乏裁判劳动争议的专业人员,不能针对劳动争议的特殊性适用法律;三是没有体现劳动争议处理上的三方原则,只有代表国家的法官一方。

据有关人士讲,国外的劳动争议司法机构,大多设有专门的劳动法院或劳动法庭,如英国在司法部下设的产业法庭和就业上诉法庭,德国、刚果的劳动法院,匈牙利的劳动事务法院,冰岛的劳动争议法院,法国的劳工法庭。这些专业的劳动法院或法庭一般都由专业法官和兼职的法官组成,兼职法官从工会和雇主组织中选任。劳动争议案件由专职和兼职法官共同审理,或完全由兼职法官来审理,充分体现了劳动争议司法处理上的三方性。同时,这种审判制度对充分实现劳动审判的专业性、公正性和协商性,提高劳动审判工作的受案数量和裁判质量都会有一定的作用。

一个文明的国度,法治和公正是必须具备的条件。在我国设立审理劳动争议的专业法庭,对于增强我国法津的公正性和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有重要意义。所以记者呼吁在我国尽快设立审理劳动争议的专业法庭,使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更具公正性。

■本报记者 邰荣军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