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建家莫弃“小”
“职工之家”虽说是职工自己的家,但由于“家”的规模、标准因职工人数、所在地域的不同,“家”又划分为“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两种类型。“职工之家”多建在县级及县级城区以上的企业之中,相对于“职工小家”而言,“职工之家”员工多、档次高、设备精、场地大、参与者众。因而,来自企业党委、行政、工会等组织关注、支持、投入的兴趣明显要高。
与“职工之家”相比,“职工小家”由于点多、线长、面广、人少、分散等诸多劣势,小家”建设始终是各级工会组织系列建家活动中的一块“心病”。“不建不行,建又困难”是目前“职工小家”建设缓慢、滞后的症结之所在。基于此,车间、班组、工段、站点等基层职工多次发出呼吁: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而工会组织面临基层职工接二连三的呼声,苦于人手不济,愁闷资金缺少,担忧管理失控……种种客观和主观因素,导致建家活动链遗弃了本不该遗弃的“小家”环节。
事实上,七、八名职工组成的基层小集体,最需要有一个吃得舒心,住得顺心,工作安心,活动开心的“小家”。虽说基层渴望有个“家”,但由于人员少、场地小、集中难、难开展等因素的限制,“职工小家”的建设规模、标准和速度不同程度上打了折扣,尤其是个别企业领导抱着“迎难不上,见小就弃”的思想,其结果更使“职工小家”建设雪上加霜,步履维艰,有些干脆以“职工之家”的建设成果,来代替或掩盖“职工小家”的建设计划和安排,从而使基层职工不得不远离“家”园。
“职工之家”无论大小都是职工工作、生活的依靠,是职工愉悦身心的场所,也是企业整体“双文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职工之家”建设既要建设好高规格、高标准、高质量的“大家”,也不能遗弃偏远、分散的“小家”。
■万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