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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就业援助行动为再就业工程“提速”
据新华社电 我国正在开展大规模的就业援助行动,以便让全国1300多万下岗职工尽快找到工作。
援助手段除由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心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就业信息和1次免费职业培训机会”外,还包括由政府出资为特困下岗职工购买公益性社会服务岗位,向聘用40—50岁大龄下岗职工的企业提供岗位补贴、贷款和税收优惠,推行再就业小额贷款以及各种形式的再就业技能培训。
这项行动的参与者不仅包括政府、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财税金融机构,还包括群众团体、社区街道和中小企业。
由于我国近年来的劳动力供给一直处于高峰期,每年新增劳动力达1200—1300万人,登记失业人员680多万,农村剩余劳动力达1.5亿,年龄大、劳动技能单一的下岗职工在就业市场的竞争中日益处于劣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489.9万,共有22万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比率为4.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说,受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制约,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速度正在逐步放缓。由于多数下岗职工的年龄都在35到50岁之间,他们既需要照顾老人,又需要抚养子女,部分家庭的生活遇到了严重困难,一批就业弱势群体正在形成。
考虑到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就业结构调整,还直接影响到国企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改革力度,自今年2季度起,全国范围内的就业援助行动掀起高潮。
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在最近一次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不懈努力,基本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对下岗职工的救助不应停留在对基本生活的保障,而应提升到保障就业的高度。
为此,包括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委和劳动保障部在内的多个部门均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各级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系列文件,今后的重点就是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及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充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