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母亲能否领困难补助
百事通先生:
您好!我有件事想请教您,我父亲原是陕西某建筑公司的职工,89年6月在单位因病去逝,时年50岁,当时正在办理退养手续。母亲无工作,现年57岁,请问我母亲是否可以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
上海 张延
张延同志:
你来信询问的问题,三原的玉林同志也来信提出,现一并答复如下:你父亲是89年去逝的,离现在已13年,这样推算,你母亲当时的年龄是44岁,按照陕西省的有关规定,你母亲现在不能领生活困难补助费,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劳社发[2000]3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确定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和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二)、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同时又规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之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的,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