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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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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矿工资分配过“三关”

本报讯 韩城矿务局象山煤矿把职工最为关心的工资奖金分配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实行工资分配过“三关”。即:民管小组关,职工代表关和工会、劳资、纪委关。职工亲切地把过“三关”称为“阳光工程”,原因就是它顺民心,合民意,职工满意,干部支持。

区队民管小组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最基本的形式。它的主要责任就是维护职工权益,替职工说话办事。在工资奖金分配程序上,民管小组把第一关。区队每月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形成后,由民管小组讨论审定,凡不合理的分配办法在这里首先被否定。使工资奖金分配从一开始就有一个规范运作的分配程序。

工资奖金分配会吸收三名普通职工参加,每个单位必须执行。这三名普通职工代表着全队职工参加工资分配的全过程。本队全月职工得分、工资结算总额、奖罚情况及队干部的工资奖金数额等,都上会研究。他们参与分配中一切问题的讨论与表决。如果有一名职工代表不同意,在会上将重新讨论确定新的分配办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普通职工的作用,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普通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劳资、纪委参加区队的工资分配会。这三家主要监督工资分配的过程和结果。分配会上,对于分配总额,各班组得分,职工个人得分,奖罚进行审查,保证按方案分配。还当场抽检3—5名职工工资进行分析,看是否公平合理。最后,工资表由区队队长、书记、工会主席三方签字,才算完成工资分配全过程。

通过严把关,抓监督,群众参与,避免了工资奖金分配上的侵权行为,使职工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使队务公开更加深入人心。

(范茂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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