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2年09月02日
维权之页
03

停薪留职期满员工不来上班怎么办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企业劳资工作者,有以下问题请帮助解答:

1、我单位原来允许停薪留职,一名同志办了停留手续,但到期后一直不来单位办理手续,单位通知家人,家人也不理睬,现在单位拟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单位如何处理才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程序?

2、随着国家高校扩招,高校毕业生形式也多样化。请问高校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工资待遇如何定,正规招生和其他生源毕业生工资待遇是否有区别,如果有如何处理?任刚

任刚:

您好!根据劳人计〔1983〕《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以及劳办发〔1994〕48号《关于自动离职与职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之规定,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可以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适用除名规定。具体到法律程序:单位首先应当直接或书面通知其本人到单位上班,如果无法通知到,单位应当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后如果仍没回应,单位即可对其作除名处理。

关于高校毕业生的工资如何确定的问题,《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据此,高校毕业生的工资可以由单位根据需要确定。至于说正规招生和其他生源有无区别的问题,由于《劳动法》已经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因此,正规招生与其他生源不应当存在区别。

■百事通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