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下岗失业人员的苦衷
就业难、找“饭碗”难是下岗失业人员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很多人对此抱着悲观的态度,这一悲观态度不是无病呻吟,而是经历了再就业路上的风风雨雨后的真实感受。大龄、体弱、文化低,缺乏理解,筹资困难,优惠政策悬空等都是他们难言的苦衷。
邢女士是西安东郊某厂的下岗职工,自下岗后她一直没有放弃找工作,但正规劳动力市场提供的招工条件相当苛刻,不是要求会计算机、有驾照就是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仅后面一个条件就把她挡在了门外。所以为找工作,她只能到一些马路市场去,但这种市场的骗子太多了,比如很多用人单位把工资定成基本工资加提成,等用你五六天后就借故让你走人,钱一分都不给。而家庭生活的压力令她不得不顶着上当受骗的风险四处奔波。
融资难是阻碍创业的一大难题。由于筹措不到资金,许多人的梦想难以实现。正开有一家小饭馆的失业人员黄刚说,考虑到饭馆所处地势不错,想扩大经营,然而资金怎么也筹措不到,银行贷不来款,咱又不好意思找原来的单位借,只好放弃大好机会让别人做。
对于各级政府专门为促进再就业而出台的一些优惠政策,只有少数下岗失业人员知道,大部分人只是听说过或者根本不知道。知道政策的人对政策表示赞同,但更多的期待是,这些政策什么时候能实实在在落到下岗失业人员的身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指出,税制改革后,所得税在全部税收中所占的比例大为减少,原有的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减免所得税的政策已体现不出优惠;新出台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的政策把原来没有列入税收范围的项目作为优惠政策出台,而且截止到2003年底,是一项临时政策,连有关部门都认为这种政策是“姿态型”的;另外国家和我省都出台了对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免收各种行政性收费的规定,但是除了工商部门落实较好外,其它大部分都没有落实。这就容易引起职工的逆反心理。
据统计,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及“双停”企业职工已构成我国城镇贫困人口的主体,占84%左右,他们的生存状况令人忧虑。因此倾听他们诉说苦衷本身就是对他们的一种支持和理解,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应改变不切实际的用人标准,主动招收下岗失业人员,为再就业工作出一份力;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提高含金量,姿态型的政策最好不要出;整个社会也应少一些歧视,多一些理解。
■本报记者 宋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