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减轻财政负担 实现规范管理
灞桥区清退临时人员500余名
本报讯 西安市灞桥区委、区政府结合区、街、镇机构改革,坚决清退机关和事业单位聘用临时人员513名,年减轻区、街、镇财政负担310万元;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327名工勤岗位人员正在办理审批手续。
近几年,灞桥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街镇机关在聘用临时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不履行审批手续,随意聘用临时人员;有的违反政策规定,在干部岗位、甚至执法岗位聘用临时人员;有的领导使用自己的亲属在身边或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不仅加重了区、街、镇财政负担,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纯洁干部职工队伍,减轻财政负担,区委、区政府决定,坚决清退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人员。
为了做好清退工作,该区明确规定清退对象为区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街镇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含小学)的临时人员,要求各部门、单位于8月底完成清退任务,并设立专线电话,掌握清退情况,督促清退工作;对既不按时清退,又不履行审批手续,继续使用临时人员,坐支临时人员工资的,区审计局要以违纪资金处理,同时,通报全区。情节严重的,区监察局要对有关人员给予政纪处分,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要追究部门、单位领导责任。这些措施,保证了清退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做好清退工作的同时,区委、区政府出台了《西安市灞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聘用临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聘用工勤人员的范围、工作岗位、条件;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各街镇机关、各事业单位工勤岗位聘用临时人员计划指标、审批程序、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使聘用临时工勤人员管理实现规范化。 (王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