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公开尚需“公评”
眼下,多数企业在实施厂务公开过程中,都能注重群众的满意度。有的企业在公开后还组织群众对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对群众的疑问予以解释,对群众要求及时答复,对合理的群众建议积极采纳。
然而,也有一些企业在厂务公开中,却存在着重上级“褒贬”,轻群众“公评”的现象。有的甚至只以上级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评判”标准,而根本不考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片面认为厂务“公布”了就算完事了,将群众建议和意见视为多余的“程序”而被“省略”掉了。有的“公开栏”虽然上了墙、登了报、拍了电视、“进”了收音机,表面上热热闹闹,形式上也轰轰烈烈,声势大了,影响广了。可是,群众对此却不感兴趣。为什么?因为这都是些经不起推敲、故弄玄虚的花拳绣腿而已。
毫无疑问,厂务公开的目的就是要让群众有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发言权,请群众做“评委”。公道不公道,公正不公正,众眼见分晓。报载,今年南京市委、市政府开展“万人评议机关”活动,并对评议中处于末5位的领导干部,在大会上宣布2个免职,3个进行戒勉谈话,使与会的18000名局、处级领导干部受到很大震动,有力地推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当然,企业有企业的特点,南京市的做法不一定要照搬。但这种做法说明,真正把“公评”交给群众,那么对于防止和克服企业领导搞“一言堂”、“家长制”等不良作风的作用不可低估。因此,厂务公开的正确做法应当是在坚持群众公认原则的基础上,采取企业领导、主管部门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可以在公开栏旁增设“评议栏”,也可以挂个“咨询反馈箱”,还可以建立企业领导接待日制度等等,实行面对面“评议”。
事实证明,只有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机制,通过多种途径体现“公评”,让职工群众充分参与公开的全过程,厂务公开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 (孙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