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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12月13日
北国周末-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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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掉住房进养老院

最近一段时间,天津几家档次较高的老年公寓相继收住了一些老年夫妻。他们都是将自己的住房卖掉,住进条件较好的、收费相对较高的老年公寓中。其费用除去养老保险金以外,所差数额由卖房钱补齐。

这些老人卖房住老年公寓的原因各异,其中之一是孤老夫妻无儿无女,平日生活少有人照顾,但他们的房子却是多方觊觎。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老人再婚后与子女相处不融洽,于是老人卖掉房子住进老年公寓。一位离休干部再婚后众多子女举家登门,老两口做饭实在太累,遂将一套三室一厅住房卖了20余万元,住进老年公寓。

有的老人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伤心之下卖掉房子另寻赡养之路。天津一位退休职工,其无工作的老伴患脑出血住进医院,两个女儿不承担义务。老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两个女儿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待老伴出院后,老两口将房子卖掉,住进老年公寓。

据天津市老龄委人员介绍,尽管目前卖掉房子选择社会养老的都有一些原因、但从长远看,随着人口老龄化,将自己的住房处理掉,手中拿着钱住进老年公寓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

从有关部门对这些住进老年公寓的老夫妻调查回访看,他们住进老年公寓后,犹如住进一个大家庭,寂寞大大减少,不仅不用买菜做饭,而且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生活有规律,心情比较舒畅。 (据《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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