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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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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供电“瓶颈”奔小康

——省农电局实施农网改造力促经济发展

陕西省农电管理局是我省地方电力工业的职能部门和直属大型企业,担负着榆林市和全省66个县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的供应任务。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奔小康的宏伟目标。近几年来,省农电局通过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力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破农村供电的“瓶颈”,从电力供应上为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奔小康提供了保证。

省农电局成立于1989年,13年来先后获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省直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1998年按国务院决定推行“两改一价”即: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电管体制,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省农电局抓住机遇,获准实施总投资77.63亿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俗称农网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62.1亿元,新建和改造110千伏输变站74项,线路1711千米,变电站41座,新增主变容量121.78万千伏安;新建和改造35千伏变电工程372项,线路5580千米,变站320座,新增主变容量18013万千伏安;新建和改造10千伏安线路19728千米,低压线路36415千米,更换高耗能配电变电器178万千伏安32802台。使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成效初步显现。

而在1989年省农电局成立之初,所管理辖区域面对的是37个国家级贫困县、13个省级贫困县的现状,同时面对绝大部分是六十年代末和七十年代初的我省农村电网状况。缺电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随处可见:

——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差,安全工作无保证。由于农村电网投资不足,35千伏工程布点少,陕南、陕北很多地区还是空白;

——电网线损高,群众负担重,农村线损普遍达到20%以上,有的高达50%。有些偏僻农村因线损高,每千瓦时电费甚至高达一元多钱,高额的电费使农民不堪重负,部分群众撂置电灯不用,又燃起了远古时留下的小油灯。

电力供应不足,不仅给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增加了困难,更为严重的是人情电、权力电、关系电和乱收费、乱加价、乱摊派的现象得以滋生。

1998年实施农网改造之初,省农电局领导便向省政府立下“决不把黑暗带入21世纪”的军令状。为了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工程设计技术人员不畏艰难,深入2.4万个农村街道,跑遍了各个角落,反复现场勘察,精心设计电网布局及每条馈路、确定每台变压器的位置,付出了心血。

网改施工中,电力职工为了确保进度,舍小家为大家,他们主动放弃了节假日和双休日,冬战严寒,夏战酷署,早出晚归吃住在施工现场;陕南、陕北部分地区山大沟深,施工难度大,电力职工克服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加快了网改进程,受到了受益群众的好评。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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