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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取消硬性规定
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制度将有重大调整。
根据教育部刚刚出台的《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今年招生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是否民办)、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及其他须知等。
今年教育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废除了以前的《高招体检标准》,制定出新的《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变为建议,不做硬性规定。取消了不适应当前形势和要求的体检标准后,并不是对考生的健康状况不做要求,教育部规定,各高等学校在《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