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探析咸阳“狗市”热
每周星期三在咸阳的沈兴北路和福安路,星期日在惠民路、师院门口一带,有几处规模不小的“狗市”,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十分热闹。
说是“狗市”,其实卖猫卖狗的并不多见,大量的却是出售各种日用小商品的商贩。据经常在这里摆摊的人介绍,很早以前这一带曾有人交易狗,后来卖啥的都来了,渐渐地形成了市场。时间一长,人们就推而广之,称这一类市场为“狗市”。
“狗市”之所以热,这有它的客观原因。
先从顾客方来看。紧邻咸阳四周的是大大小小的乡镇,市内遍布着许多“城中村”,还有大量涌入的民工,加上普通市民,人们对日用小商品的需求量相当大。而这些“狗市”恰恰就位于城乡结合部和居民密集处,人们在此就近购物较市内商场要便利的多。而且几乎同样的东西,在这儿买和其他地方买差价较大。怎样选择,人们心中自然有数。
再从业主方来看。这里的从业者大多是城市无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还有一部分从事“第二职业”的人。他们销售的商品多是和人们生活紧密相关的日用品(当然档次较低一些),再就是花鸟、鱼虫、猫狗、古玩之类的休闲物。商贩们说,反正生意也不好做,能有个赚头就出手了,图个短平快么。另外,“狗市”最大特色是可以买到其他地方买不到的一些东西,比如说钩针、锅盖把儿、核桃夹子、萝卜擦子、儿童布鞋、传统爆米花等,对于老百姓来说,这确实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拾遗补缺的作用。
问题是“狗市”有了开市时间上的约束,买卖双方便自发的形成了一种默契,不到日期消费者不去,商贩们则到处流动寻求买主,结果影响了市容和交通,也让管理部门大为头疼。笔者以为,与其劳神费力的“管”,不如因势利导,取消时间限定,在相关的地方专门开辟一些市场,划出摊位,让业主入市经营,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依法管理,形成稳定协调的市场秩序。这样对于市民、商贩、管理者都有利,何乐而不为呢?
(胡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