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原铜川某国有企业的一名正式职工,于2000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原企业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企业的做法对吗? 铜川 赵某赵某:
根据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你原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