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电力公司经与省物价局、省农电管理局协商,决定降低全省农村中小学用电价格,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支持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降低全省农村中小学教育办公用电和宿舍用电价格,即由原来执行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类别改为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类别,平均每千瓦时电可降低电费支出0.30元。此政策出台后,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约1500万元。
(米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