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决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史明军被安排到县法院工作
本报讯 近日,眉县见义勇为青年史明军,在全社会的关怀下,终于被临时安排在眉县人民法院工作,使英雄流血不流泪。
今年33岁的史明军是眉县首善镇红东村人。2002年元月14日,两名盗贼行窃一家商店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史明军识破,他机智报案并与穷凶极恶的歹徒展开殊死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血洒街头。3月15日,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隆重授予史明军“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光荣称号。短暂的鲜花和掌声之后,被歹徒连捅两刀的史明军身体元气大伤,重活、累活不敢做,每逢天阴下雨,伤口处就隐隐作痛。借10万元买的桑塔纳汽车也被歹徒砸坏作价2万元贱卖后,使他背上近9万元的债务。家庭一度陷入困境,他想找份工作养活自己,然而,多次联系均被对方以种种理由谢绝,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常常默然流泪。英雄的尴尬经省级新闻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在市、县领导的关心下,史明军的工作有了着落。
目前,在眉县人民法院当贺驶员的史明军告诉笔者:“我会十分珍惜县政府给我的机会,珍视工作岗位,做好每一件事。有多大的困难,也会克服。以后还会一如继往地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我愿把我的一切奉献给社会。” (赵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