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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10月21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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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劳改厂一退休职工反映:

医疗费用无处报 经济拮据度日难

编辑同志:

我叫张振民,今年61岁,1988年从商洛劳改厂退休。当时退休文件规定,工资发85%,药费报销90%。

然而,在1997年劳改厂被省监狱局的前身省劳改局接收后,我们退休工人的工资和医疗费就没有了保障。从那时到现在,我们不知每月什么时候发工资,看病也分文不报了。

1997年,我得了心梗无钱救命。可祸不单行,家里又遭遇到了洪水,大水冲走了家里的所有东西,冲垮了房子。我找厂领导,可怎么说,也没人管,只好求亲戚贷款,现今已贷了5万多元,病没治好钱更是无力去还。

最近,我再次找到厂劳资部门,他们答复是:厂里没钱工资当然发不够,医疗费用省监狱局不管,我们也没办法。现在我是又借不来钱,也贷不来钱,我真不知今后的路该咋走?

编辑附言:以上事实是否属实,请商洛劳改厂查明后回复本报维权新闻部。

■值班编辑 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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