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3年11月03日
综合新闻
02

小题应大作

马良厚

近年来,媒体在报道某些官员贪污腐化滑进犯罪深渊时,总有几乎一致的情节:当官之前如何任劳任怨,当官伊始怎样勤政爱民,直到某一天经不住诱惑,从一次小贪开始,胃口越来越大……

从小贪开始,人民公仆蜕变为社会蛀虫,这期间,当然是隐藏在党性原则背后的私心杂念起了决定性作用。但在现行体制下,这些腐败官员们的上级平日里对其种种“小节”失错放纵宽容的态度,则无疑是一种腐败催化剂。

按理说,上级组织部门及主管上级对于下级干部的种种不轨行为,绝不会毫无觉察,可本着“爱护”的态度,“不以小节取人”的原则,公款吃喝、滥用权力、贪污渎职等问题“小事化了”。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未形成之前,这种有意无意地“保护”,很容易使权力走向无约束化,从而导致用人失察。

鲍斯韦尔所著的《约翰逊传》中说:“人们的善恶之所以识别,并不在其最高的成就之中,而更经常的是在那细微而不起眼的行为中……”此论告诫人们:对平日里所犯的一切小过失,必须慎重对待,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丁点的不良苗头有可能铸成大错。

所以说,对于“小题”,“化了”的作法是对官员们的不负责,其本身也是一种腐败行为,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大作”。大作的好处在于,一是防微杜渐,对党和国家负责,对百姓和官员自己爱护;二是警钟长鸣,时时告诫干部切莫因小失大;三是有益于倡导一种一心为公的良好风气。

当然,扛着党性原则,借题发挥,排斥异己,整治下属,这类小题大作的行为则另当别论。

放大 缩小 默认